|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6月25日,有网友发微博称,南京一名城管将摊贩踩在脚底下。城管部门回应,该执法人员是协管,不小心“失足”踩到摊贩,现已被处理。城管科科长称,这起纠纷是因摊贩持刀划伤队员而引发,警方则称,纠纷中没人被刀划伤。(6月27日 光明网)
城管的形象怎么样,每个普通的市民心里都有本账,但再怎么不堪,除了掀摊子,打小贩,然后扬长而去如过去大户人家的凶狠家丁,大概不会有更丰富的想象了,但是南京的这名城管,颠覆了我们以往的想象,而是大胆的将小贩踩在了脚底下——这明摆着是让人家永远也翻不了身了嘛……
如此侮辱人格的执法行为,城管部门的回应是,该执法人员是协管,在此笔者想骂一句粗话,但又觉得不文明,只能压住怒火反问一句,如果协管不是城管部门招来的聘用人员,难道他是看中了城管队能耀武扬威的欺负小商贩很威风才来的?我想城管部门肯定会说不是不是,我们是正常招聘来的。
如果说承认是城管部门的人,那就别强调人家什么协管和城管的身份了,重点是现在你们自己部门的人如此飞扬跋扈的行为,已经严重败坏了本来就已经很负面的城管队伍的形象,赶紧想办法补救。当然,城管方面补救的说辞是,这个协管是不小心“失足“踩到了摊贩……看到这个“失足”,不禁哑然失笑,笔者想起了“失足妇女”这个词,如果说那些在娱乐场所的妇女是因为生活所迫“失足”了,那么这名身强体壮的协管员怎么会也“失足”了,按照常理,这大白天的一个大活人在那里呢,你就“失足”踩在人家身上了,这得几千度的近视眼才能做到的效果啊,或许这名协管队员本来就是个盲人?不能够吧,招聘那么多关口,要是个高度近视,估计早就被刷下去了,笔者百思不得其解,这得是怎样的“失足”才能造成如此后果呢?
谙熟内情的人其实对这样的解释大可一笑了之,因为行为太不堪,所以作为娘家,城管方面也没法找到合理的解释,除了强调身份的非正式性,也就只能找这么一个“眼神差”的借口来搪塞公众了,但这样的解释和应付,却只能起到火上浇油的效果,或许,他们已经不会在乎浇什么油了吧……
笔者注意到,近年来,为了改善城管队伍的形象,地方很多部门也拍了很多的宣传片,甚至聘用美女城管、硕士城管等高素质人员,也采用了围观执法、眼神执法等柔性执法手段,但更多的给人感觉是在搞花拳绣腿,须知的是,再多的美女硕士城管队员,抵不住一个协管队员的一脚“失足”,要想改变形象,先从协管队员的思想和执法行为教育开始吧,他们不失足,队伍形象改变就有希望了。(赵木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