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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6月26日讯(春雨超峰洁瑜记者赵联洗)“6 26”国际禁毒日,省高级法院组织全省法院对44件毒品犯罪案件的83人进行了集中公开宣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今天对1名被判处死刑的毒品犯罪分子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
贩卖毒品罪犯许学善,男,1965年4月10日出生,无职业。经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法院、省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审理查明:2009年2月26日,许学善在延吉市某酒店房间内,向白宝义、张连云(均已判刑)贩卖137.97克毒品。白宝义、张连云携带所购毒品返回天津市时,于2月28日在天津市某宾馆院内被抓获,公安机关当场缴获上述4包毒品。2010年6月18日,许学善在天津市与境外毒贩联系走私冰毒。同年6月22日4时许,许学善与被告人许学范(同案被告,已判刑)到和龙市南坪镇附近约定交易地点,与境外毒贩交易毒品。当日5时30分许,许学善在返回延吉市途中经过和龙市河南收费站时,被侦查机关抓获,并当场从其轿车后备箱内查获3955克冰毒。经延边州中级法院一审、省高级法院二审,并经最高法院核准,许学善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当天在延边以注射方式执行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