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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报业网讯 近日,省检察院出台《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促进和保障加快苏北全面小康建设的意见》,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实施苏北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积极服务、促进和保障加快苏北全面小康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突出打击走私、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等犯罪,维护良好经济秩序。围绕推进先进装备制造、新医药新材料、汽车、电子信息、轻纺食品等特色产业建设,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依法打击破坏生态、资源、环境等犯罪,加强对苏北地区海洋生物资源、滩涂、湿地、湖泊、重点水源等司法保护,促进苏北地区生态文明建设。
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积极服务苏北农业现代化、城乡一体化建设。妥善处理因农民宅基地流转、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征收等引发的矛盾纠纷。意见强调,要深入开展查办专项资金支持补助、扶贫开发、转移支付资金管理使用等涉农惠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专项行动,切实保障支持苏北加快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意见要求各级检察机关立足法律监督职能参与社会管理创新,要围绕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切实加大诉讼监督力度。要深入开展社会风险研判,深入开展“三解三促”、检察工作下基层等活动,贴近群众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记者 宋世明 特约记者 卢志坚 通讯员 徐红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