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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主报假案被拘5天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5日 11: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江门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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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阿Sir,我车上67万元巨款不见了!”近日,在我市滨江大道发生一宗砸烂小车玻璃行窃的案件,警方仅用4小时就破案了。随着案件的告破,报案人李先生也被警方处予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下车散步 “巨款”蒸发

  李先生告诉民警,案发当日,他从广西某制衣厂收取了68万元货款。在驾车回江门经过收费站时,李先生从货款中取出一部分钱放在钱包里。当晚10点钟,李先生和女朋友开车到滨江大道周郡村附近路段。停车后,李先生将装有67万元货款的名牌手袋放在副驾驶座位下面,锁了防盗器后,他和女朋友一起在绿道上散步。一个小时后,当李先生取车时,发现副驾驶室的车窗玻璃被打烂,放在副驾驶室座位下的手袋及袋里的巨额现金不见了。

  据李先生反映,除了现金被盗外,他还丢失了其美国身份证和护照,以及两份合同。

  窃贼驾到 敲窗取包

  李先生报案后,警方快速反应,只用了短短4个小时就破案。警方在中山市沙溪镇抓获犯罪嫌疑人蔡某,追回被盗的赃款赃物。在追回的赃物中,却没有李先生报案时所称的67多万元巨款。

  蔡某交代,他的妻子刚生了小孩,急需用钱。平时他经过滨江大道时,发现不少车主喜欢将车停在路边,于是他就想到偷这些小车的车内物品。

  事发当晚9点,蔡某驾驶摩托车从中山沙溪镇窜到我市滨江大道寻找目标。他见到一辆丰田牌黑色小车停在那里,于是走近小车将副驾驶位的车窗玻璃敲碎。他在副驾驶座位下盗取了LV牌挎包一个、身份证、银联卡和400余元现金,之后便驾驶摩托车逃回中山市。至于67万元现金,蔡某称,自己真的没见过。

  谎报巨款 被拘5天

  为进一步弄清案情,案发第二天晚上8点,办案民警将李先生请回派出所。

  开始,李先生坚持自己报案时的讲法,称被人盗走67万元现金。办案民警摆出案件中发现的问题要李先生解释,这一下,李先生的回答错漏百出,无法自圆其说。

  最后,民警同李先生讲法律、摆证据,言明报假案、作假证要负法律责任,李先生最终交代自已报了假案。

  原来,我市某制衣厂的老板是李先生父亲的朋友。他听说李先生要去广西梧州玩,便拜托李先生去那里的一家工厂收取货款。

  李先生到了广西梧州后却没收到货款,这让他觉得自己很没面子。刚好这次遇到窃案,于是他就借这个机会,编造自己收回货款却被盗走的事,想借此挽回一些面子。同时,他也想在父亲的朋友面前表现自己的能力,想不到谎报案情会造成如此严重的后果。

  目前,行窃的蔡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而李先生因谎报案情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5天的治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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