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十条禁令抵不上一条惩罚措施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1日 17: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法院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6月,各地“小升初”陆续进入考试录取阶段。为遏制择校乱收费,国家有关部门今年以来陆续出台禁令,内蒙古、江苏等10多个省、自治区近期也出台相应严规。但由于择校收费私下进行,似乎形成一条灰色链条,因而禁令严规遭遇执行难(6月18日新华网)。

  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逃避监管与打击,收取择校费不再走学校账户,由学校指定单位或企业收取,学校账目上根本不显示,一般性的财务审计也难以查出问题,又不开具收据和发票,家长若想举报,手中连证据都没有。审计部门对学校进行审计时,只审计有账目的内容,“择校费”因为不入学校的账,因此这种隐蔽收费行为“无账可查”。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背后,衬托出处罚过轻,打击不力。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很多禁令,但却缺少违禁者的惩罚措施。“十条禁令抵不上一条惩罚措施。”没有惩罚,禁令谁怕?不过是纸老虎而已。从国家、地方出台的择校费禁令内容看,往往强调“不准”,却没有出台配套的惩罚措施,自然难以起到监管和约束的作用。在执行中,一些热点学校借力行政资源形成“保护伞”,查处难度增大。收取择校费的学校不少,但却少有校长因为收择校费而被严肃处理。治理择校乱收费要动真格,不能总是“只听楼梯响,不见人下来”。光凭一纸禁令,难以遏制择校乱收费顽疾,相关部门应出台违规惩罚措施和配套执法机制,对顶风收取择校费的学校“动真格”。

  为了防止收取择校费,必须公开学校收费账目,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从长远来看,各地还应把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从根子上消除过度择校现象。并公开学校学位数目,及时公开录取新生名单,使得公众可以有效监督。

  (作者单位: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职业技术学校)

热词:

  • 择校费
  • 择校现象
  • 择校收费
  • 小升初
  • 禁令
  • 家长
  • 职业技术学校
  • 校长
  • 执行难
  • 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