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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李广军)记者昨日获悉,省司法厅和省律协近日下发《关于加强律师参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意见》,要求各级法律援助机构要利用律师事务所分布点多、律师直接与当事人打交道的独特优势,在辖区内绝大多数律师事务所设立法律援助工作联络点。
意见要求加强和规范法律援助案件的受理指派工作。律师要认真履行法律援助义务,每年应当办理2件以上法律援助案件;在接待咨询中,律师发现当事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应当引导或协助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审查、指派手续。法律援助机构要加大指派律师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力度,刑事案件或重大、疑难的民事案件必须指派律师办理,力争实现律师事务所执业的律师承办各类案件的比例达到援助案件总数的35%以上,其中律师承办刑事援助案件的比例达到90%以上。意见还要求组织律师积极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等活动,为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提供专项法律援助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