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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累累卷宗显实绩
○面面锦旗表真情
“工会是职工利益的代表者和维护者,是党和政府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工会组织与职工群众联系最紧密,对职工情况最熟悉,工会组织在化解劳资纠纷、维护职工权益、推进社会管理创新中有着独特的优势。”近日,在调研劳动争议调解工作时,市总工会主席叶和章如是说。
合肥市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成立于2011年3月15日,是安徽省和全国省会城市第一家市级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中心配备3名专职调解员,设立调解室和调解庭。自成立以来,已先后受理职工来访咨询490多人次,其中,立案调解92例,调解满意率98%,帮助职工追回经济补偿近50万元。被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合肥市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在运行过程中,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得到了充分彰显。作为群众组织,工会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相对于仲裁裁决、法院判决等形式处理劳动争议,柔性化的调解模式更容易被劳资双方所接受。一年多的探索实践表明:劳动争议调解最直接的受益者是职工,最大的受益者是企业,最深远的受益者是整个社会。生动的实践,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搭建了新的平台,为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创新提供了新的尝试,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探索了一条新的途径。
在短短时间里,合肥市工会职工劳动争议调解中心收到了来自各地的锦旗和感谢信,实践再次证明,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路上,市总工会用一种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义无反顾的精神奋力前行,探索出了一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新路子,筑起了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宫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