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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挂正牌商标勾兑假冒山茶油,劣质药材套上别人的包装充当优质药材,添加非食用物质生产毒腐竹,用工业盐水生产品牌酱油,非法收购屯积国家严控的稀土产品……为了牟取暴利,不法商人真是无所不用其极。日前,浈江公安分局经侦大队教导员邱家瑛向记者介绍了该大队在“三打两建”行动中侦破的几宗案件,其中三件大案发人深省。
假冒中药饮片以次充好
5月17日晚,市食品药品监督局移送一宗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称广东某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部经理陈某(男,现年42岁,韶关浈江区人)在2010年11月1日至今销售的“柴胡”、“丹参”、“当归”等中药材及饮片是假冒安徽省万生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注册的商标,这批假冒伪劣商品是杜某父女提供的,非法经营金额达30多万元,要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5月18日,该局依法传唤了犯罪嫌疑人陈某。经审讯,陈某供认其于2010年11月至今年4月份,先后通过嫌疑人杜某父女购入“柴胡”、“丹参”、“当归”等多种假冒注册商标的中药材,货值30余万元人民币。其中,货值28万多元的中药材已售出,货值1.7万多元的待售中药材被专案组扣押,同日,犯罪嫌疑人陈某被刑事拘留。
案发后,犯罪嫌疑人杜某父女逃回安徽老家,专案组民警顾不上一路的奔波疲劳,驱车1400多公里前往安徽省阜阳市进行追捕,最终2名犯罪嫌疑人在家属陪同下向专案组民警投案自首。
邱家瑛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以次充好,非法使用商标的非法经营案件。“犯罪嫌疑人购入劣质中药材,假冒别人注册商标销售的行为,不仅侵害了合法厂家的合法权益,还给消费者造成伤害。”邱家瑛说。
持正规商标勾兑伪劣山茶油
近日,浈江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广受社会关注的伪劣“杨鑫山茶油”一案。犯罪嫌疑人杨某在浈江区曲仁矿务局原曲仁机械总厂五金分厂山顶车间内利用低劣的菜籽油、豆油等勾兑成“纯正”、“天然”的“杨鑫山茶油”进行销售,谋取暴利(见本报4月18日A2版)。
非法收购屯积稀土谋利
4月17日,浈江公安机关的一次排查中,在浈江区陵南路农业生产资料总公司东河仓库6号仓库内,查获一个涉嫌非法加工、存放稀土的仓库。当场查获价值超千万元的稀土矿产品150余吨,同时还在仓库内发现用于包装稀土的包装袋以及加工稀土的工具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韩某(男,22岁,江西省赣县人)。目前,韩某已被逮捕,该案仍在进一步侦查审理中。
邱家瑛介绍说,稀土属于国家严控产品,未经相关部门审核并颁发销售资格证书,是不允许囤积销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