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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缴费基数未成功单位25日前须重新申报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20日 06: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报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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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 肖姗)记者昨天获悉,根据有关规定,部分用人单位已办理了2012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网上申报手续,但由于申报过程中操作不当或名址信息填写不准确,导致缴费基数花名册与申报表未上传成功或无法装载。

  市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中心提醒,未成功办理申报的单位,请于6月25日前尽快再进行网上重新申报或者去柜台申报,以免耽误缴费基数申报工作。其中,通讯地址不能有空,邮编必须是6位数,移动电话只能是11位数,移动电话和固定电话两列不能全空,至少要填写一个,否则都会影响上传申报。

责任编辑:杨华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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