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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报道) 6月7日至6月17日,在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展开的涉牌涉证专项整治中,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违法行为高居首位,未悬挂号牌紧随其后。专项整治期间,共查处涉牌涉证违法行为201起,行政拘留10人。
6月1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高等级公路交警支队了解到,查处的201起涉牌涉证交通违法行为中,查处使用其他机动车牌证交通违法行为68起,未悬挂号牌 32起,无证驾驶17起,故意遮挡号牌16起,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共13起,故意污损号牌9起,暂扣无合法手续机动车6辆,收缴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16副。
据乌拉泊大队民警介绍,在日常执勤过程中,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号牌、未悬挂号牌、故意遮挡污损号牌最为常见。“这些司机有个共同的目的,就是为了使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不被抓拍。另外,通过我们查处发现,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行驶证违法行为也较多,90%为货运车辆。因过收费站时,也需出示行驶证,因此不少货车备有一真一假两本行驶证,被交警查扣后,还能有另一本行驶证向收费站工作人员出示。”
高速公路交警表示,用光盘、布条、薄膜等物品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用尘土、油渍等覆盖机动车号牌或粘贴物品、用硬物刮损致使无法清晰辨识机动车号牌;使用自动翻牌器、可拆卸号牌架和使号牌变形、反装、倒装以及不悬挂号牌或仅悬挂一面号牌等不按规定安装机动车号牌;用油漆涂画、粘贴纸张等方式改变号牌数字变造机动车号牌、使用假行驶证、驾驶证,私自套用他人驾驶证等违法行为,一经查获,均将依法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