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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乌鲁木齐市中山路工商所执法人员在东方100购物中心进行检查。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琰 杨斌摄影报道)又是一年端午时,大街小巷粽飘香。为保证广大市民吃上放心、卫生、安全的粽子,从6月10日开始至24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工商局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的超市、农贸市场、食品门市商铺和加工生产作坊中涉及食品生产、经营、流通、销售的商户进行了集中执法检查。
6月18日,新疆都市报记者随中山路工商所执法人员来到东方100购物中心,对商场及超市内销售的粽子、粽糕等食品进行抽样检查。记者看到,执法人员不仅对所销售粽子的外包装标志、QS标志、保质期与生产日期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还对粽子生产厂家进行了仔细核实。
中山路工商所副所长金勇说,每逢重大节日,他们都会提前半个月进行集中执法检查。该所已于6月10日,对辖区内销售的粽叶、糯米、红枣、红白糖以及粽子、粽糕等进行检查,严厉打击部分商户销售 “三无”、过期、霉变、掺杂、掺假、以次充好等食品和缺斤短两、制假售假、提前生产日期、伪造产地等不法行为。
“目前我们还未在辖区内发现商家有出售过期、假冒粽子的行为。”金勇说,一旦发现此类不合格食品,将全部没收、集中销毁,并视具体情况,采取吊销食品经营销售许可证、停业整顿、经济制裁等方式。如发现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将立案调查,并移交执法部门予以法律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