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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进
上周,位于长安镇新安社区的两栋违章建筑,意外戳中了东莞简政强镇改革的敏感神经。其在长达8个月的时间里毫无顾忌地“野蛮生长”,不仅正面暴露了当下行政执法中的责任空位与行动乏力,也从侧面揭示了此项改革工程仍有不完善之处。被寄予厚望的简政强镇改革,正遭遇市镇“两不管”的尴尬现实,值得各方警醒。
回到事件上来。整治和清理违章建筑,原本就是城市执法部门的份内工作。实事求是地讲,当地执法分局并非完全不作为。从去年开始,其就陆续对该违章建筑下过4次停工通知书,还两度采取了停电强制措施。可是收效甚微,甚至面对违建者的恣意妄行,执法者也只能无奈地表示“别无他法”。
执法为何软弱乏力?执法者无奈的背后,是权力下放后执法空间日渐逼仄的现实。原来,实行简政强镇后,执法分局实行了属地化管理。当执法人员对违建采取行动时,作为其主管单位的所属镇街却出于各种地方性考虑,对违建“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必须“看脸色”行事的执法分局其实很难施展手脚。而作为其直属业务主管单位的市局,在权力下放后,已无法直接给予执法支持,在看得见的执法真空面前也只能干着急。
显然,这种上面“管不着”下面“不敢管”的局面,与推行简政强镇改革的初衷是不相符的。
众所周知,简政强镇是一种让基层更有活力,让行政更有效率的改革尝试,其最终目的是提升政府效率、建设服务型政府。因此,在改革上,优化权力布局只是手段,提升政府服务才是目的。而即便是优化权力布局,也是一个上下双向的系统工程。一方面,是上面要主动有序地往下面放权;另一方面,是下面有责任地承接权力下放。也就是说,简政强镇改革并不仅仅是一时一地、某一部门在权力上的简单调整和划分,而是基于权责平衡、服务优化前提下的一场政府公权力优化布局的改革。
因此,在这场改革中,权力下沉的过程,其实也是政府服务与管理模式再造的过程。简而言之,政府是要通过纵向协调和横向联合这一双重改革,推进服务和管理进一步明晰、贴近和提升。所以,评判这场改革成败的标准,并不只是权力下放的程度,而是改革后政府的服务和管理是否有所提升。
实行简政强镇,不是单方面地让部门将权力多放一些,也不是一味地让镇街的权力更大一些。对于部门而言,权力下放并不意味着“撒手不管”;对于镇街来说,承接权力则意味着新的责任担当。改革,就是要两者在明确新的权力归属的同时,重新明确各自的责任所在。改革后,各方主体会有新的权力定位和责任担当。在新的权责情境中,各方还必须寻找权力运转及其监管的合力。各方主体必须明确这样的改革共识,才能避免出现“两不管”的尴尬。
东莞的简政强镇改革,迄今已开展3年。从最初石龙、塘厦两镇先行试点到11个中心镇和3个园区扩面改革,从开始的单一的事权下放到后来“人财事”三权齐放。虽然改革力度不断加大,但一直都强调要做到“四个相结合”,即与建设服务型政府相结合,与优化城市布局相结合,与提升管理水平相结合,与镇街自身实际相结合。
目前,在突破现有体制束缚等方面,改革已经取得了不少实效。但从更长远视野看,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需求,这场深刻的政府转型还有待时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