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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三违三抢”,是指未经国土规划、规编、城市管理、林业、农业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占用、出租和买卖土地,破坏耕地、林地,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重大基础设施和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项目用地抢搭、抢建、抢种,以及擅自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行为。
近年来,随着我市城市建设步伐不断加快,中心城区的辐射力、承载力和带动力都明显增强,但一些违法违规建设行为也日益凸显,一些人擅自占用土地乱搭乱建,严重损害城市形象,制约城市长远发展。对此,有关部门多次采取有关措施,联合执法,坚决制止此类不法行为,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却未能从根本上遏制这一行为的发生。
“三违三抢”为何屡禁不绝?综合分析有关案例,我们不难发现,大多数违法违规人员都存在一个“通病”:利益驱动、法律意识淡薄。如余村10户村民在没有合法报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农用地上建设厂房,牟利之心显然可见;又比如在全市重点项目建设中,个别村民为了谋取利益,连夜在山头抢种果苗,使得几平米的土地上,一夜之间就能多出数百棵新种果苗,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规律。
对于这一问题,执法人员也有苦难言。市国土资源和城乡规划管理局执法监察支队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一般情况下,对于违法违章建筑,执法人员会首先发出有关通知要求违建户自拆。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却往往遭到村民的不理解和驱赶。在调查取证时,也因难以得到群众配合,使得执法遭遇取证难。此外,抢建抢种人员和违法采矿者还经常和执法人员玩起“猫捉老鼠”的游戏,采用游击战术,利用夜晚、周末和节假日时间抢种果苗、搭棚建房或者非法开采矿产资源,面广量多,这对执法队伍建设和人员力量也是一种严峻考验。
另一方面,“人地矛盾”也是“三违三抢”难以根绝的一个重要原因。随着经济发展和农村人口增加,现有土地资源越来越难以满足农村群众的建房需求,导致一些人占用集体农用土地建厂建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