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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叶慧勤通讯员王雯
从外地购进三轮车配件及相关拼装用的配件,拼装成电动三轮车成品后,贴车标、打铭牌、加铁牌,再配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一辆普通电动三轮车就摇身一变成为了“名牌”产品。6月13日,记者从市工商局获悉,12日龙塘工商所联合龙塘镇公安、综治办等职能部门,查处一间规模较大的非法拼装涉嫌商标侵权电动三轮车加工场。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经营行为,并扣押一批涉案商标侵权物品及58本销售账册。目前案件移交公安部门调处。
龙塘工商所参与这次行动的执法人员告诉记者,该加工场位于龙塘镇107国道边,经营面积有500平方米,设有三轮车配件房1间。他们到达现场时发现配件房内堆放着各种三轮车配件,3名工人正在拼装电动三轮车。据统计,现场摆放有已拼装好的电动三轮车30台,用于运输电动三轮车的卡车一台,另有拼装工具一批,焊机、风机各1台,“海上飞鸽电动车”商标图案80张,用于拼装电动车的“海上飞鸽”铁牌50件,包括“海上飞鸽”、“京鹿”、“真爱玛”、“小刀一”等品牌的使用说明书、合格证、铭牌50套,还有车身贴标等物品。
据该加工场现场负责人称,该加工场从2012年3月开始经营,主要是从江苏小羚羊电动三轮车有限公司购进三轮车配件及相关拼装用的配件,在加工场拼装成电动三轮车成品,在车身贴上车标,打上铭牌,在车后贴上铁牌,配上使用说明书、合格证之后再销售到广东各地。工场拼装的三轮车主要涉及“小刀一电动车”、“真爱玛电动车”、“海上飞鸽电动车”、“徐州京鹿电动车”四个品牌。该负责人还坦白,从开业至今,该加工场未领取《营业执照》,销售上述电动三轮车300台,每台销售价1700元,销售收入51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