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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的10所高等职业院校是: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敏燕报道)穷什么都不能穷教育。近两年,新疆用于教育方面的财政支出愈来愈多。今年,新疆又加大了财政投入力度,增加自治区职业教育生均拨款院校就是其一。
6月14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外公布的,由自治区财政厅、教育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印发的《关于建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职业教育生均拨款机制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从今年起,我区对尚未建立生均拨款制度10所高等职业院校实行财政生均拨款制度,各高等职业院校生均财政拨款水平达4200元,以后将逐年提高。
今年,我区新实行生均拨款制的10所高等职业院校包括:新疆农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新疆机电职业技术学院、新疆轻工职业技术学院、新疆建设职业技术学院、乌鲁木齐职业大学、昌吉职业技术学院、伊犁职业技术学院、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巴音郭楞职业技术学院。
实行生均拨款后,各高等职业院校必须首先保证在岗教职工工资、离退休人员生活费按时、足额发放的前提下,再根据事业发展需求,统筹安排其他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提高办学条件和教学所需的资金需求方面,不得用于经营性支出、偿还基建贷款。
我区对中等职业学校也实行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制度。从今年起,全区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生均公用经费将达1000元,开支范围包括:公务费、业务费、设置购置费、用于学生试验实习耗材和房屋修缮等公用经费开支。公用经费不得用于人员经费、基本建设投资、偿还债务等方面。
我区从2005年起实行了高校生均经费拨款,主要是为了切实解决学校发展中的各类问题及贫困学生资助问题。因受自治区财力制约,我区实行生均拨款的高校,预算内生均事业费拨款多年达不到全国平均水平。伴随着该《意见》的下发,我区同时要求各职业学校按照学校学费收入的5%提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金,不能让一个学生因生活困难而辍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