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6月13日讯 6月13日,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副院长、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人权研究会理事常健,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助理、中国社会科学院人权研究中心副主任、秘书长柳华文做客强国论坛,以“解读《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12-2015年)》”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
网友“小小教书匠”问,根据《行动计划》,2012— 2015年,我国将积极开展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请问两位嘉宾,中国将开展怎么样国际人权领域的合作交流?
柳华文表示,近些年来,国际人权领域的交流与合作是非常活跃的。在联合国,人权、和平与发展被称作联合国改革与发展的三大支柱,出现了被学界称为人权主流化的趋势。我国作为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常任理事国,高度重视我国参加和批准的国际人权条约的履行。同时,积极参与国际人权交流与合作,致力于在平等和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广泛开展人权对话,促进国际人权事业健康发展。比如,我国的两个国家人权行动计划都规定了按时向联合国提交国际人权公约国家履约报告,接受国际人权公约条约机构的审议,积极参与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开展的普遍性定期审议。
我国与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以及其它联合国相关机构也保持了友好合作关系。我国与欧盟等国际组织以及澳大利亚等国家也开展了双边的人权对话,增进了相互间的了解与信任。我注意到,新的计划特别提出要加强与发展中国家在人权领域的磋商与合作,这是新的趋势。(董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