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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手打伞一手骑车 电动车主视线被挡撞死行路老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3日 14: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红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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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网株洲6月13日讯(长株潭报记者 曾永红 通讯员 罗达 许琳)2011年10月1日早上8点,株洲市石峰区的张红(化名)骑着电动车出门。因为下雨,她一只手打伞,一只手扶着车把,这样的危险动作让张红付出了惨重的代价。因为被雨伞挡住了视线,她的电动车撞到一名老人,最终酿成老人死亡的悲剧。

  张红是株洲市某医院的护士。当天早上8点左右,张红驾驶着两轮电动车出门。天空飘着雨,张红只带了一把雨伞。既要避雨,又想视线不被挡住,张红一手拿伞一手骑车。

  当她骑车沿茶马路由东往西行驶到云田乡高福村路段时,因为被雨伞挡住视线,撞到在路上行走的老太太何某。老太太倒在了地上,头部摔伤。张红赶紧将何某送往医院抢救,但因伤势过重,何某当天就离开了人世。

  经株洲市莲易高等级公路交警大队认定,张红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事后,张红主动配合交警处理,同时向何某家属赔偿了经济损失。

  近日株洲市石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法庭上的张红,不停地为自己的过错向被害人家属道歉。最终,法院一审以交通肇事罪判处张红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交警提醒

  安全帽不能当头盔用

  株洲市天元交警大队事故室民警刘国清介绍,很多摩托车、电动车交通事故的发生,都是由交通陋习引起的。

  《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明确规定:电动自行车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十五公里。但很多电动车行驶速度远高于此。另外,很多电动车、摩托车不走非机动车道。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

  此外,还有不少摩托车驾驶员将安全帽当头盔来戴。刘国清称,头盔与安全帽等在专业标准上有所不同,一旦发生事故,安全帽不能提供全方位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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