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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1日,省粮食局、省农发行在西安联合召开全省夏季粮油收购工作会。会议要求,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各项收购准备工作。对收购期间,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粮食收购许可证以及违反粮油收购政策、散布虚假信息、相互抬价争抢粮源等扰乱正常收购秩序和压级压价、短斤少两、“打白条”等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一经发现,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会议指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市场监测和分析预警,积极为各类企业提供信息服务,加强经营风险防控。要统筹协调各种有效资源,通过增设收购网点、开展代购、代储经营等形式,确保农民卖粮需求,防止出现收购“空白点”。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要带头执行国家粮油质价政策,严把粮油收购质量关。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主动会同农发行积极指导企业开展经营,加强风险控制。取得农发行贷款资格认定的国有粮食企业要按规定和要求逐月向当地粮食行政主管部门和农发行上报粮食库存数据,真实反映企业经营情况,严禁将收购资金挪作他用。
会议要求,在夏季粮油集中收购期间,各市、县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增强敏感性和前瞻性,注意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广泛倾听基层企业和广大农民的意见和要求,对粮油收购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卖粮难”、“打白条”等问题和其他情况要提前做好准备,制订应对预案,确保一旦出现问题,能够及时处置。在收购期间,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按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规定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加强对收购资格的核查工作,对未按规定取得粮食收购资格而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要坚决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