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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志愿严禁误导强迫 高校严禁送钱抢生源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9: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广播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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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6月11日讯 高招工作即将启动,省教育厅近日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普通高校招生纪律规范招生行为的通知》。要求严格规范招生宣传,正确指导考生自主填报志愿,严禁有偿招生。

  通知指出,各高校要保证招生宣传资料的真实性,严禁学校在办学性质、办学层次、文凭发放、毕业生就业等方面欺骗考生或虚假承诺。考生志愿(含征集志愿)应由考生自主填报,要尊重考生的志愿选择,学校和教职工不得欺骗、误导、替代和强迫考生填报志愿。

  针对招生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收(送)“推荐费”、“介绍费”、“信息费”等问题,各地要制订防范措施。严禁招生高校利用经济手段招揽生源,严禁各级招生考试机构、高中阶段学校及工作人员向招生高校及相关人员提供考生信息。■记者 黄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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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针对违规招生,省教育厅公布举报电话为0731-84714915、82204240;省纠风办举报电话为0731-82217835;省教育考试院举报电话为0731-88090222、88090301,举报邮箱为:hnksy@hneao.edu.cn。考生或家长如在高招期间遇到任何问题或发现违规招生现象,也可拨打本报新闻热线0731-84326110,或通过新浪微博、腾讯微博@三湘都市报,本报记者将把你反映的情况进行核实,并呈交给教育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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