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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山网讯(通讯员周刚报道)今年,伊宁县积极推行“一事一议”制度兴办公益事业、扩大基层民主,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困难。
近日,萨地克于孜乡会议室里气氛热烈,40余名村民代表就“村路灯建设”议题进行表决。村委会主任宣布实施方案,并明确筹资标准、使用范围、资金管理、建成期限。经过举手表决,村民一致同意集资安装路灯。
萨地克于孜乡副乡长陈浩告诉笔者:“‘一事一议’充分调动老百姓参事议事的积极性,预计路灯工程8月底就可以开工,9月就能竣工。”
因为实施了“一事一议”制度,村民达成了共识,萨地克于孜乡23条乡道全部改建为沥青路,投资248万元修建的27公里庭院小U形渠改善了居住环境,发展了庭院经济。
上萨地克于孜村村民马云翔说:“政府听取人民意见,大家都很满意,原来安装路灯想都不敢想,现在眼看着就能实现了。”
伊宁县以村民自愿出资出劳为前提,由政府给予适当奖励补助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从而解决了群众反映最强烈、受益最直接的公益项目建设。在实施中,各村建立“一事一议”恳谈会制度,由村级代表决定村级重要决策、基本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明确规定村级组织筹资筹劳的范围、次数、程序、征缴管理、决算公布、审计监督等。
2012年,伊宁县预计完成“一事一议”项目131个,惠及107个村,预算资金6800余万元,其中申请自治区奖补资金1971万元,县配套资金7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