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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富内容凸显“细”、“广”、“实”
6月5日,崇明法院在长兴法庭启动第三届“送法下乡月”活动,倪金龙院长向新华社、中新社等16家新闻媒体通报了我院开展“送法下乡月”活动的背景、意义、活动的主要内容以及活动所取得的成果。陈昌副院长主持通气会,副院长余冬爱,纪检组长邢振忠,政治部主任陈斌出席。会后,长兴人民法庭在江南造船集团有限公司举行法律咨询和送书活动,并深入横沙乡东浜村村委会就地开庭审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
“送法下乡月”活动是该院践行“忠诚、为民、公正、廉洁”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具有崇明地域特点的司法服务品牌。一是践行司法为民。坚持群众路线,以换位思考体察当事人疾苦,以真诚态度尊重当事人诉求,以便捷工作减轻当事人负担,以细节关注增强当事人信任,做到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权为民所用。二是提高群众法制观念。通过以案说法、法律咨询、送书进村、法庭开放日、法制宣传版面巡回展出等老百姓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形式,深入农村,进乡入户,让法律走进千家万户,让农村群众知法懂法守法。三是推进社会矛盾化解。乡镇法官下乡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从源头上减少矛盾纠纷的发生;法制宣讲团成员下乡指导人民调解、开设法制讲座,提升人民调解能力;巡回法官协助基层组织案外调处纠纷,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四是参与社会管理创新。以“塑造司法服务品牌,打造无讼少讼村居”为目标,送法进乡村、进学校、进企业,以大服务推动辖区社会管理创新,切实将能动司法理念外化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