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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5:1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韶关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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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教育部近日通报的6月9日在山东、湖南、黑龙江发生的3起致16名学生溺亡的事故,引起了我市教育部门的高度重视。市教育局有关负责同志呼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家长与社区要多方联动,强化责任意识,采取有力措施,加强教育和管理,防止发生学生溺水事件。

  据了解,我市的河流、湖泊、山塘、水库较多,每当盛夏来临之际,教育部门都会高度重视我市学生校外游泳时的安全问题,今年5月初,市教育局就已下发了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2012年第1号预警通知,要求各地把安全工作作为学校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

  针对近日全国各地发生的学生溺亡事故,市教育局副局长林炜东昨日在记者走访时呼吁,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迅速将近期国内发生的溺水事件通报到本区域内所有中小学校和全体学生,强化学校和教师的责任意识,提高对加强防溺水教育工作的重视;各中小学要有针对性地给予指导,提高学生游泳安全意识和自救自护能力,并通过家长会、校讯通等方式加强教育,明确要求中小学生不能私自下水,不能擅自与同学结伴外出游泳戏水,不得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护人员的水域游泳;各地中小学要加强与家长、社区及村委会的联系,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责任意识,督促有关部门在危险地方设置警示标志、组织人员加强巡查,确保各地学生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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