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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年内12次不达标将被淘汰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12日 14:0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佛山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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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佛山日报讯记者唐继宜报道:继环卫、园林绿化等城市管理业务实行外包后,高明区市政设施管养也将推向市场。经过公开招标,3家固定的管养企业昨日已经确定。

  被选为年度管养单位的3家企业分别是佛山市高明区筑龙建安工程有限公司、中承国际工程有限公司和江西昌厦建设工程集团公司。据高明区市政工程管理处介绍,3家单位承包期限为两年,每季度将从3家企业中进行抽签,决定该季度具体的管养承包单位。

  在具体操作方式上,市政管理部门将以购买服务的方式,按管养单位的实际施工面积支付费用。每个月,部门将制定计划,把需要施工的管养任务派发给管养企业,企业按要求施工。而遇到突发的市政管养事件,管养单位则要迅速到场处理。今年,高明区已划出360万元的市政管养专项资金,作为购买市政管养服务所需的费用。

  3家管养单位确定后,市政部门将只担任“裁判员”,对管养单位的实际运作进行监管。“我们对管养单位的要求比较严格,对其软硬件都有很高的‘门槛’,具体执行过程中,也有相应的考评标准。”市政工程管理负责人介绍。

  而在业务考评方面,管养单位的施工,要合乎每类市政设施的施工标准,每修复一处,部门要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将返工,并视情况予以罚款,直至验收合格。如果一个月内连续6次不达标,当月的施工资格将被取消。而如果一年内12次以上不达标,管养单位将被取消承包资格。此外,市政部门要求,出现突发状况,市政设施受损时,管养单位必须在1小时内到场处理,否则将被罚款。

  市政工程管理处负责人表示,市政管养市场化以后,每单市政设施的修复时间将缩短2个月以上,而施工的专业性也将提升。不过,由于管养资金有限,目前只能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先修复问题严重、影响面大的设施,再逐步向更广的范围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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