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现对邢吉安等2名同志进行任职前公示。

邢吉安,男,1960年2月生,汉族,中共党员,省委党校大学学历。曾任白城市法院装备处处长、副处级审判员,执行庭庭长,执行局局长。现任白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拟提名为市(州)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候选人。

李福志,男,1954年10月生,汉族,中共党员,在职大学学历。曾任吉林市公安局副局长,省公安厅经济文化保卫处处长、经济文化保卫总队总队长、经济文化治安警察总队总队长。现任吉林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总队长。拟任吉林省公安厅国内安全保卫局政委(副厅长级,试用期一年)。
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干部群众,对以上同志是否符合干部任用的标准和条件提出意见,反映情况和问题。我们将对反映的情况和问题,认真进行调查核实,并按有关规定做出相应处理。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凡线索不清的匿名、冒名、假名举报不予受理,诬告陷害、干扰干部工作的将严肃查处。
来信来访接待机构为,省委组织部干部监督处(举报中心),地址:长春市新发路577号,邮编:130051,举报电话:0431-12380,举报网站:
http://www.jl12380.gov.cn。
公示截止时间为2012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