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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敖晓波)证券纠纷将有新的解决渠道。中国证券业协会昨天发布《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证券纠纷调解规则(试行)》、《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等三项规则,标志着协会证券纠纷调解工作正式启动。中证协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已经开始调解员选聘工作。
按照三项规则的规定,证券业协会将遵循依法、自愿、公平、保密的原则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并按照循序渐进、分步实施的原则,重点在部分经济发达、证券经营机构集中的地区先行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
在工作流程上,将按照就地、就近的原则,在统一规则、统一机制、统一框架下,依托36家地方证券业协会,具体开展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在工作方式上,将通过设置纠纷调解前置处理环节,促使纠纷双方自主协商尽快达成和解,提高纠纷处理效率。
据了解,中证协已经开始通过地方证券业协会面向全国选聘调解员。截至目前,地方证券业协会已经推荐了118名调解员人选,中证协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已经开始调解员选聘工作。
作者:敖晓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