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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网沅陵6月11日(通讯员 邓晗 张玉环)“朋友”欠下赌债,用毒品抵偿,竟也接受,在宾馆享用时被抓。6月11日,湖南省沅陵县法院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杜某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5000元。
2月14日,杜某一“朋友”因欠其赌债,协商用毒品抵债,杜某表示同意。得到毒品后杜某在沅陵一宾馆吸食,被民警当场抓获,查获毒品疑似物16.77克。经怀化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该物品含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和咖啡因成分。
法官提示:携带国家禁止流通的毒品、假币等,情节严重的,应按《刑法》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接受“抵账”来的毒品可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