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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张晓芳)昨天,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刚刚闭幕,自治区主席王正伟主持召开了自治区政府第116次常务会议,对新一轮扶贫开发工作进行研究。会议对《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等进行了讨论。
按照新的扶贫标准,全区有100万农村人口为扶贫对象,主要分布在中南部地区的原州、西吉、彭阳、隆德、泾源、盐池、同心、红寺堡、海原9个县(区)和中宁、沙坡头、灵武3个县(区、市)的山区以及生态移民安置区和传统移民安置区。
《意见》提出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总体目标,到2015年,贫困地区产业结构得到优化、生态环境和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公共服务能力显著加强,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力争翻一番。到2020年,全区农村贫困人口综合发展能力显著提高,生活水平和质量大幅提升,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不愁冬季取暖,义务教育有保障、医疗有保障、住房有保障、安全饮水有保障。
王正伟指出,自治区第十一次党代会明确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方向和目标,部署了新阶段扶贫开发的工作和任务。各级各部门要以贯彻落实党代会精神为契机,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完善机制、创新方法,打好新一轮扶贫攻坚战。在新一轮扶贫开发中,要明确扶贫开发的主体是市县(区)政府,要采取更有针对性的措施,创新扶贫方式,整合各类资源,通过强力推进三大移民、整村推进、产业发展、黄河善谷、城镇建设、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事业、社会帮扶等,推动扶贫攻坚再上新台阶,使贫困地区群众早日脱贫致富。
会议决定,《关于进一步推进我区农村扶贫开发的意见》经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将提交自治区党委审定。
作者:张晓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