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据新华社北京6月8日电(记者陈菲)为加强对大运河遗产的保护,规范大运河遗产的利用行为,文化部起草了《大运河遗产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8日,征求意见稿在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公布,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根据征求意见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捐赠等方式设立大运河遗产保护基金,用于大运河遗产保护。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大运河沿线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门,应当对在大运河遗产保护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或者个人给予奖励。因保护和管理不善,致使真实性、完整性和延续性受到损害的大运河遗产,由国务院文物主管部门列入《大运河遗产保护警示名单》予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