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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杀母亲婆婆诈领保险金 台湾女子被判2个无期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8日 10:49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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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南投县埔里镇媳妇林于如被控谋害母亲、婆婆等人诈领保险金案,台当局“最高法院”7日就林女杀害母亲、婆婆部分驳回上诉,判处林女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确定。

  根据判决书指出,林于如因沉迷签赌六合彩,需钱孔急,陆续帮亲生母亲、婆婆及丈夫买保险后,从2008年11月起,接连谋害母亲、婆婆及丈夫,诈领保险金。

  法院一审判林女1个死刑、2个无期徒刑、剥夺公民权利终身;二审认为,林女为贪图保险金,不顾念夫妻结褵之情、不念母亲含辛茹苦养育浩恩等,接连杀害母亲、婆婆及丈夫,人伦道绝,恶性重大。

  此外,林女犯后还多次催促检方尽速核发死亡证明书以利申请保险理赔,显见林女人格及价值观已严重偏差,败坏社会风气,理应判处死刑。

  但二审衡酌现代刑事政策是以矫治教化为最主要目的,“报复”、“报应”、“杀人偿命”等观念已不是量刑时的最主要考量。审酌林女并非无悔意,且犯案时年仅27岁的她,若经长期矫正教化,不无可能会悔改并重新做人,以杀人等罪改判她3个无期徒刑。

  “最高法院”审理后,就林女杀害亲母、婆婆部分驳回上诉,但认为林女另被控谋害丈夫部分仍有调查必要,因此发回更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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