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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高院院长应勇和路局局长安路生分别在协议上签字
6月5日,上海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和上海铁路运输法院改制移交协议签字仪式隆重举行,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应勇与上海铁路局局长安路生分别代表接收方和移交方在协议上签字,标志着上海地区铁路两级法院正式从铁路系统剥离,一次性整体纳入国家司法体系,实行属地管理。上海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丁薛祥、上海铁路局党委书记黄殿辉分别讲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林国平主持签字仪式。上海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沈志先、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偕林、路局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政法委书记蒋辉等领导出席签字仪式,上铁中院、上铁法院领导班子以及中院部门负责人参加仪式。
丁薛祥就铁路法院移交后的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移交双方要加强与组织、人事、编制、财政等部门的沟通协调,完成好上海铁路法院的党组设立、机构编制、人员过渡、资产移交、经费预算、法律职务任免等工作,让移交单位和人员有归属感,确保铁路法院平稳过渡。二是铁路法院要清醒认识新时期铁路司法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继续保持优良传统,依法发挥职能作用,为铁路运输安全和东部铁路率先发展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和法律服务。三是铁路法院要坚持公正司法,探索新机制下开展工作的规律和特点,主动延伸功能,积极参与上海的社会管理创新,主动服务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黄殿辉在讲话中充分肯定了铁路法院为上海铁路事业发展所作出的贡献,祝愿铁路法院以此次改革为动力,在新起点上发扬优良传统,发挥自身优势,为推动上海铁路工作的科学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