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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鹤岗兴山区法院把信息简报工作作为加强法院年度目标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来抓。
首先,将各庭、室、局、队的领导作为第一责任人,把调研、信息及新闻稿件任务分解到每个庭室和个人,做到定人、定指标、定任务,要求每位干警每月至少完成2篇信息或法宣。其次,实行信息简报每月通报制度,每月定期对全院干警的信息报送情况及采用情况进行通报,在各部门间形成质量对比,使其能及时保质保量的完成信息宣传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终岗位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再次,兴山法院成立了“信息写作小组”,将各部门爱好写作、业务功底深厚的审判员及行政人员集中到一起,对一些重大案件、典型案件及法院动态要求做到选好题、采好点、把好关,落好笔,以保证信息、法宣的严肃性、可读性、实效性,同时建立了相应的奖惩措施,对干警信息完成情况做到“赏罚分明”。
兴山区法院以上举措增强了庭室负责人及全院干警对法院信息工作的重视,充实了兴山法院信息调研力量,增强了干警争先创优意识,充分调动了全院干警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