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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银行卡资金被盗,小解来报案,令其震惊的是,闺蜜小高竟是犯罪嫌疑人。近日,小高因涉嫌盗窃罪被公安机关刑拘并向瑶海区人民检察院报捕,因小高积极退赃并主动投案等表现获受害人谅解,最终,瑶海区检察院对小高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小高和小解在同一单位上班,且住同一宿舍,关系很要好。一次,小高在玩小解的手机时,无意发现里面有一条信息,内容是小解的银行卡密码。小高一时心生贪念。
2012年5月16日晚,小高趁小解不在宿舍之机,将小解的银行卡偷走。5月19日,她直接用偷来的银行卡刷卡消费4500元购买了一条金项链。此时,小高心中不安,害怕被小解发现,有些后悔。于是,她把这条金项链卖给路边一家收购黄金的私人小店。回到宿舍后,小解通过手机短信提示,发现银行卡被取了4500元,就让小高陪她一道去报案。小高一想到两人平时情同姐妹,内疚不已,就向小解承认了偷卡的事实,并退还现金。后,小高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盗窃的事实,最终获得受害人小解的谅解。(文中人物皆化名)
(倪霞本报记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