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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论:制度化回收有害垃圾应成为环保共识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16:4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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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民网论】媒体披露,中国7月1日起将对五类“电子垃圾”征收回收处理基金,基金征收对象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房间空调器和微型计算机等5类产品的生产者和进口产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

  近年来上海等城市出现了不少旧家电回收人,不少家庭可以足不出户就把家中旧电器出手。殊不知,这些电子垃圾中大多含有铅、铬、汞等重金属,如果没有妥善的有害垃圾回收渠道,而是任由这些家电流入农村地区,最终被丢弃到田间地头,那么这些电子垃圾中的有害重金属就会污染更大范围的农田,最后经植物、动物链重返城市食物链。因此,早日建立有效的电子垃圾正规回收渠道十分必要,而有害垃圾回收则更应成为全社会的环保制度共识,而不仅仅是环保专家们的共识。

  从目前披露的这5类电子产品看,有害垃圾回收的范围还是非常有限的,此前环保专家们呼吁较多的手机、废电池、节能灯等有害垃圾生产商都尚未列入。而这些企业的产品同样会产生与电子垃圾类似的有害垃圾,希望职能部门在制定企业回收责任制度时,更多从环境威胁角度考虑企业的回收责任,形成覆盖面更全、也更公平的企业垃圾回收制度。

  当然,向企业开征回收处理基金,必然会增加企业成本,减少生产地政府利税,在目前经济形势下,还可能引发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而减产、裁员,但如果放任企业继续把有害垃圾治理的包袱扔给社会,甚至让我们的子孙后代去偿还,这显然有违中国发展经济的初衷。希望各级政府都能坚守可持续发展立场,为及时扩大有害垃圾强制回收企业名单开绿灯。

  另一方面,对于塑料袋等有害垃圾,则更有赖于消费者的作为。消费者本身也是很好的有害垃圾回收参与者,既可以通过主动分类垃圾,提前截断有害垃圾流入非专业回收渠道的路径,又可以通过选择性消费,来促进企业更主动参与有害垃圾回收。这些在海外的环保实践中都有成功先例。不过要教育消费者环保为先,不贪小利,同样需要精心的制度设计。德国就是在小学一年级优先教育垃圾分类的,希望我们的中小学也赶紧补上这一课,让更多国人以环保为荣,以乱丢垃圾为耻。(新民网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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