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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光天化日之下,一男子飞车抢夺,被抢女子揪住他时,他加快车速逃跑,致使女子摔倒受伤。
2011年11月16日20时许,下班回家的宛女士将挎包随意搭在右肩上,突然身后窜出一个骑着摩托车的男子,在经过她身边时,一把夺走挎在她肩上的包。待宛女士反应过来,男子驾车准备逃离时,围观群众挡住了男子去路,宛女士赶忙上前抓住对方的衣服。见此情形,对方不仅没有停车,反而加快车速,宛女士被重重地摔倒在地,双膝受伤,抢包男趁机逃走。民警根据宛女士提供的线索,于2012年3月4日,在宾馆内将抢包男抓获。
经调查发现,抢包者名叫刘光成(化名),23岁,湖南人。据刘光成交代,案发当天,他骑着无牌照的电动车四处闲逛,当时自行车道上的行人甚多,路过一女士身边时,车头恰巧挂着了对方的挎包。一时间,他贪念大起,顺手一拽夺走对方的包,当时对方便大喊:“抢包了!”并用手死死地抓住自己的衣服时,他唯一的想法就是逃走,便加快车速甩掉对方。事后,他发现包内有一部手机及两百元现金等。案发后,因为害怕被发现,就将当时抢包时所骑的车卖了。
当检察官询问其为什么想到抢包,刘光成低下头,说到自己起初并没有准备去抢包,当时车头挂住对方的包后,一时糊涂、一时冲动就顺手夺了包,事后也很害怕,现在都后悔死了。
近日,瑶海区检察院就刘光成抢劫罪依法提起公诉。
(钟祖凤杨阳本报记者何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