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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企女高管贪污4200万元被判无期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13:0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方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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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网记者毛丽君6月5日报道:74岁本该是在家颐养天年的年纪,可曾经显赫一时的女强人却在这个年纪锒铛入狱。今天上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一审判处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小莉无期徒刑。

  今年74岁的吴小莉是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据检方指控,她利用职务之便,通过隐匿应收款等方式,共计贪污4600余万元。起诉书显示,1994年至2010年5月期间,吴小莉先后担任上海公欣工程建设监理中心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据吴小莉在庭上陈述,2000年以前,公欣公司原来属于上海公用事业局。2000年至2008年期间,公欣公司处于无上级单位监管的状态。约于2008年底,上海市交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始接管公欣公司。2009年8月底至2010年5月,吴小莉在公欣公司由国有企业转让改制以及审计过程中,销毁公司财务账册、凭证和伪造账册和凭证。

  法院认为,吴小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将4200余万元国有资产隐匿帐外,未纳入转制范围,并将上述财产予以私分,供个人支配,构成贪污罪,考虑到吴小莉退回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判处吴小莉无期徒刑,并处没收个人财产50万元,违法所得全部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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