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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政下达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15亿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09:5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财政部网站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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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6月5日 来源:财政部新闻办公室

  为加快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中央财政对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任务完成较好的地区给予奖励,并于近日下达了2011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奖励资金15亿元。其中:东部地区4亿元,中部地区6.1亿元,西部地区4.9亿元。同时,明确要求资金统筹用于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各类棚户区改造等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支出,不得用于弥补办公经费、业务经费不足,也不得用于发放奖金和福利等与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无关的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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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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