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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原特区外居民用水本月起涨价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5日 09: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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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继去年4月1日,深圳市政府批准调整了原特区内市水务集团自来水价格后,今天(即6月1日)起,深圳原特区外区域的自来水价也将正式调整,而调整后的自来水价将与原特区内保持一致。

  2011年12月7日,深圳召开了原特区外宝安、龙岗、光明新区等区域自来水价格听证会。听证会的调价方案设计了两套,第一套方案均提出实行原特区内现行水价,而第二套方案则均提出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核定水价,上涨幅度更大。在听证会上,第一套方案获“撑”则更多。而这次的自来水价格调整也正是按照了第一套方案实施的。

  记者测算到,调价后,宝安区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由现行1.98元/立方米调为2.3元/立方米,涨幅为16.2%,加上其他水价调整,综合水价涨幅为19.2%;光明新区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由现行1.8元/立方米调为2.3/立方米,涨幅为27.8%,加上其他水价调整,综合水价涨幅为26.8%;龙岗区、坪山新区居民生活用水基准价由现行1.92元/立方米调为2.3元/立方米,涨幅为19.8%,加上其他水价调整,综合水价涨幅为27.3%。

  “现行自来水价格已无法弥补供水成本”

  记者此前了解到,由于历史原因,深圳原特区外等区域自来水价格参差不齐,这些区域的自来水价格分别由原深圳市物价局和宝安、龙岗物价分局制定,定价时间跨度则从2001年到2009年。

  针对此次自来水价调整,深圳市水务集团相关负责人表示,由于原特区外等区域自来水价格平均8年未作调整,期间由于原水价格上涨、电价调升、供水设施投入等因素影响,现行自来水价格已无法弥补供水成本。这位负责人表示,深圳作为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其现行水价水平也不利于深圳节水型城市的建设。因此,适度调升自来水价格,既有利于保证供水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提高供水保障和服务水平,又有利于培养全体市民的节水意识和促进节约用水。

  2010年7月1日起,深圳进入“大特区”时代后,推动特区内外一体化成了深圳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重点,而理顺水务机制也是其中工作之一。据了解,从2007年起,原特区外绝大部分供水企业由深圳市水务集团控股经营,并统一了服务标准。因此,原特区外自来水价调整,实现自来水价格同城同价也是深圳理顺水务机制的重要步骤。

  城中村“水价高企”现象将解决

  记者了解到,原特区外自来水价调整外,考虑低收入困难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保障基本用水需求,对享受深圳最低生活保障和优抚待遇的居民家庭统一实行每月每户免费12立方米自来水的政策。

  与此同时,深圳还将对居民类供水中间层统一实行趸售价格政策,以实现同网同价。趸售价格政策是指供水企业抄总表后由供水“中间层”抄分表的,由供水企业按政府规定的零售水价扣减8%向“中间层”计收,供水“中间层”则统一按政府规定的零售水价向终端用户计收,确保终端用户同网同价的价格政策。

  针对居住在城中村的庞大市民群体而言,“水价高企”现象一直备受争议。据了解,此次自来水价调整也将解决原自然村水价偏高的问题。深圳市政府称,为保证来深建设者能够充分享受水价政策,对于原自然村自建楼,供水企业须根据实际户数核定居民用水定额,每户均按独立居民户享受用水指标,实行阶梯水价。(李晓敏)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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