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困难企业可获得减税,组织人才在合肥就业将获得补贴……在全省促进经济发展30条“落地”近2个月后,合肥市政府下发了《关于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出台38条政策对促进合肥经济发展做了更细致的实施意见。
当“人才红娘”可领补贴
今年,合肥市各类职业院校和技工院校只要组织60%的应届毕业生在肥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合肥市财政都将按照300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同样,社会中介机构介绍技能型人才和职业院校、技工院校、高校毕业生到合肥的工业企业就业,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就业所在地财政也将按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同时,合肥市鼓励企业与劳动者参加各种职业与技能培训。今年,劳动者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合肥财政将按照培训工种目录给予200~1200元培训补贴;企业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按职工培训后取得国家职业资格中级工、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证书的人数,分别给予人均一次性500、1000、2000、3000元补贴。
困难企业可获减税
合肥市规定,纳税人缴纳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按权限报批后予以减免。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以按照规定缓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费,缓缴期限暂定6个月。
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承诺不裁员的困难企业,可使用失业保险结余基金支付岗位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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