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高州离任村官有了“退休金” 最高每月200元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4日 10:4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南方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近日,《高州市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开始实施,高州市荷塘镇大利村委会双坟村的杨全发领到了1000元离职补助款。

  从制度上保障离任村级干部

  高州市委组织部在下乡调研中发现,一些离任村干部,在任时把自己奉献给了农村,离任后却因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没有养老保险等原因生活条件较差。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经高州市党政领导班子讨论通过《高州市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对任村干部20年以上,正常离任的村(居)干部每月补助200元;任村(居)干部10年以上、20年(不含20年)以下,正常离任的村(居)干部每月补助100元;任村(居)干部不满10年,正常离任的村(居)干部,给予1000元的一次性补助,补助金由高州市财政负担。

  今年73岁的杨全发曾任大利村委会干部。“村干部离职保障金制度,让村干部离职后能够领取离职补助。我任村干部不满10年,是正常离任,这次领了离职补助款1000元。钱不多,但让我心里无比温暖。”杨全发感叹地说。

  严格发放保证公信力

  高州市严格规范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金的审批程序,在本人申报后,须经村(居)委会初审、镇(街道)审核、市相关部门审定,由市委组织部会同市民政局、财政局进行审查,再向社会公示,如无异议才认定批复。

  高州市对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金的发放办法要求严格,一是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发放由各镇(街道)具体负责,并建立管理档案。二是每年1月15日前,由各镇(街道)填报《高州市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发放名册》,经市民政局审核后报市财政局,市财政局将生活补助金拨付各财政所专户,各财政所按规定发放。

  村干部工作积极性大幅提高

  “现在不当村干部了,组织上还关心我们,给我们发补贴,真得谢谢高州市委、市政府,我一定继续发挥好余热,支持现任村班子的工作。”杨全发离职后,仍然牵挂着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群众的生产生活。

  《高州市正常离任村(居)干部生活补助实施办法》印发后,受到广大正常离任村、社区干部的拥护,受到在职村、社区干部的欢迎。一些原本担心“老有所养”问题、工作信心不足的在职村、社区干部打消了顾虑,工作积极性大幅度提高。

  高州市委组织部有关负责人表示:“离职村(居)干部保障金制度的推行,是关心和爱护基层干部、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具体行动,不仅有利于解决离职村(居)干部生活上的困难,奖励他们曾经为当地发展建设做出的贡献,还有利于调动现任村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增强基层岗位的吸引力,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热词:

  • 退休金
  • 村官
  • 高州市
  • 村干部
  • 老有所养
  • 市委组织部
  • 社区干部
  • 保障金制度
  • 加强农村
  • 荷塘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