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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记者邓新建本报通讯员李卓佳张羽
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检察院最新发出的一份量刑建议书这样写道:“鉴于3名被告人在案发后主动投案并与被害方已达成和解,可酌情从轻处罚。考虑到被告人归案后没有如实供述全部的犯罪事实,悔罪态度一般,又可酌情从重处罚。据此,建议依法对被告人王辉判处1年6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对被告人苏再华、宋文信判处1年2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同时,若3名被告人在审判阶段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行为,真诚悔罪,则建议对其从轻处罚。对被告人王辉判处1年3个月以下有期徒刑,对被告人苏再华、宋文信判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
黄埔区检察院检察长赵剑今天对《法制日报》记者说,为了解决传统量刑建议难以适应庭审阶段动态变化的缺陷,黄埔区检察院从2010年开始,首创“动态量刑建议”工作机制:即对被告人认罪态度在庭审阶段可能发生变化的;被告人与被害人在庭审阶段可能达成和解的;被告人有实际赔偿、退赃能力而尚未赔偿、退赃的;对未成年人犯罪进行考察帮教的等案件均采用动态量刑建议。
两年来,黄埔区检察院共发出57份书面动态量刑建议书,对82名被告人提出不同量刑档次的动态量刑建议,成功促成60名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退赃、退赔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及对被害人进行经济赔偿,并因此获得了法院从轻或减轻处罚。至今,无一被告人提出上诉,也无一被害人提出抗诉申请。
本报广州6月3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