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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旅游局关于征集2012年旅游体验者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18: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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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及时把握四川旅游发展现状,提升四川旅游品质,推进四川旅游快速健康发展,省旅游局拟在网上征集旅游体验者,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体验内容

  (一)规定体验内容

  旅行社管理与服务;导游员、讲解员讲解与服务;旅游线路设施建设;旅游车船服务;旅游饭店管理与服务;旅游景区管理与服务;农家乐/乡村酒店管理与服务;旅游购物点管理与服务;旅游宣传促销及信息咨询服务。

  (二)自选体验内容

  体验者除在上述规定体验内容中重点选择几个方面内容进行体验外,还应自行确定一些体验内容进行体验。如:综合对比体验,本次旅游线路旅游景区建设、旅游饭店建设、旅游宣传与信息化建设等与曾经游览过的省内、省外旅游景区有什么优点和不足;如:旅游消费体验,本次旅游线路旅游消费水平、旅游企业诚信经营、游客期望值等方面作出评价、提出建议。

  二、体验方式

  体验者在旅行社报名参加旅游团队、自驾旅游进行体验。

  三、体验线路

  (一)成都-乐山大佛-峨眉山-成都3日游;

  (二)成都-九寨沟-黄龙景区-成都4日游;

  (三)成都-蜀南竹海-兴文石海-成都4日游;

  (四)成都-四姑娘山-康定情歌-海螺沟-成都5日游;

  (五)成都-西昌-攀枝花-成都5日游。

  四、体验时间

  2012年6月20日―8月底

  五、体验者条件

  (一)身体健康、热爱旅游,对国内外旅游景区景点有较多的了解,能够针对旅游体验中发现的问题,借鉴省、国外旅游发展好的经验,提出我省发展旅游的建议和意见。

  (二)有较好的文字功底和表达能力,能够真实体验和反馈旅游管理及服务信息,写出具有较高价值的体验报告,提出的建议具有可操作性。

  六、体验要求

  (一)旅游体验者认真按照规定体验内容、自选体验内容进行体验。

  (二)写出体验报告。报告内容:基本情况-体验情况-值得推广借鉴的经验-存在的主要问题(与省内、省外比较)-提升管理和服务的意见、建议。报告的内容必须客观、公正、真实。

  (三)体验结束后5日内,用签名纸字和电子文档向省旅游局旅游体验办公室报送体验报告。

  七、报名方式及其他

  (一)体验者征集活动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请报名者于6月10日前将姓名、工作单位、职务、身份证号码、学历、健康状况、联系方式等真实信息发送到电子邮箱,电子邮箱:jzz@scta.gov.cn

  (二)体验者由省旅游局旅游体验办公室选定,并直接通知体验者实施体验。

  (三)体验费用按旅行社实收团费、自费项目(团费中未含的部分景区门票、索道、观光巴士、演出等)的70-80%予以报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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