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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都市报讯(记者李娜报道)5月29日下午放学后,乌鲁木齐第32小学学生艾克拉木在校门口被一辆轿车碾压右脚,蹭伤右肘,肇事轿车未停车便离开了。目前,乌鲁木齐公安局交警支队天山区交警大队通过本报寻找目击者。同时,也希望该车司机能尽早到天山区交警大队接受处理。
5月31日,新疆都市报记者从天山区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办案民警处了解到,5月29日18时40分许,在新华南路第32小学门前人行道处,一辆从团结路向胜利路方向行驶的轿车车轮从11岁的艾克拉木的右脚上压了过去,并蹭伤其右手肘,轿车未停便驶离。事发后,该校刘老师将艾克拉木送至医院,经查孩子为软组织损伤,仍需继续观察。
刘老师告诉办案民警,当时她刚给十几名学生补习完功课,将孩子送到校门口的人行道,绿灯时嘱咐学生一起过马路,就在这时,听到对面学生在喊艾克拉木被车撞到了。肇事车闯了红灯离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