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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庄严查虚报、冒领养老金行为 对构成犯罪者绝不手软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09: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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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枣庄5月31日讯(记者 孔红星 通讯员 董再强) 为进一步做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有效防止虚报、冒领养老金待遇等不良现象,确保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安全运行,滕州将集中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稽核工作。

  据了解,此次养老保险稽核工作将于6月1日开始,持续到7月31日结束。主要稽核各镇街参保、变更、注销等业务办理程序是否规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是否按时足额缴纳、领取养老金待遇人员条件是否真实、享受免缴养老保险费政策人员条件是否属实、待遇支出标准是否符合政策规定等。

  本次稽核主要采取镇街自查与重点稽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6月份为镇街自查阶段,镇街要全面摸底调查参保人员和养老金待遇领取人员的信息真实性,及时汇总上报参保人员死亡信息。7月份为重点稽核阶段,滕州市人社、财政和审计等部门将组成联合稽核组对各镇街稽核工作进行重点稽核,进一步规范业务经办程序,严厉查处虚报、冒领、骗取养老金行为,对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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