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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谢庆裕 通讯员/陈杰俊)笔者昨日从省环保厅获悉,5月以来,环境保护部组织专家分别对我省珠海、惠州、江门、肇庆四市进行国家环保模范城现场检查。经复核,复检四市各项指标均达到考核要求,顺利通过国家环保部现场验收。
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复核工作组实地检查了复检四市的环境质量、饮用水源地、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重点工业企业,并进行了公众对城市环境满意率现场调查和市容市貌检查,详细审阅了各项指标资料。针对检查中发现的薄弱环节,复核工作组提出了相关的整改意见,要求各市要尽快制定计划并落实整改。经综合评议,复核工作组认为,复检四市各项指标均达到《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考核指标及其实施细则》要求,一致同意通过复检四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工作复核现场检查。
据了解,珠三角在2011年成功建成全国经济总量最大、覆盖面积最大、受惠人数最多的国家环保模范城市群。“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是全国城市环境保护的最高荣誉,是科学发展和可持续发展的先进典型。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考核指标体系,将根据全国经济社会和环境保护的形势变化不断提高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实施5年有效期制,到期前1年可提出复核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