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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越等待宣判时眼望天花板。 王贵彬摄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李松 黄洁 因被控虚构其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资格的事实,后通过与其他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等方式骗取5746万多元,著名作曲家苏越一审被判处无期徒刑。今天上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二审裁定,认定一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决定撤销一审判决,并将案件发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据了解,音乐人苏越曾创作《血染的风采》、《黄土高坡》等脍炙人口的歌曲。1996年,苏越成立了自己的文化公司,开展影视剧和演出项目经营,此后发展规模不断扩大。直到2006年,苏越的公司遭遇了经营困境,导致公司出现巨额亏损。
根据检察机关的指控,苏越曾虚构了其公司具有承接北京奥运会巡回演出活动资格的事实,伪造多份虚假演出合同书,并以投资迎奥运巡演为由,先后与多家公司签订《投资合作协议书》,共骗取钱款5746万元,造成损失2843万元。
对此,苏越在一审过程中表示认罪,并承认所有虚假的演出合同都出自他之手,合同上的公章都是他找人私自刻制的。但当听到一审法院判处其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全部财产的判决结果时,苏越说:“做错了事就要受到责罚,但我认为无期徒刑有点重了。我没有非法占用一分钱,只是为了帮助企业渡过难关。”随后,苏越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
今天上午,北京市高院以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为由,裁定将案件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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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案情:2010年,苏越因涉嫌诈骗被捕。2011年6月20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苏越诈骗案。同年11月10日,苏越因合同诈骗罪成立,涉案5700余万元,被北京市二中院一审判处无期徒刑。他当庭表示忏悔,但认为判决过重,将提起上诉。
人生轨迹:苏越1955年生于北京,童年历经苦难。3岁时耳膜穿孔,直到上中学才开始学拉小提琴。他当过农民、卖过红薯、进过福利工厂,考过各种文艺团体,最终考进总政歌舞团。
上世纪80年代,苏越创作了大量脍炙人口的歌曲,获得多项国内外大奖。《黄土高坡》、《热血颂》、《月满西楼》、《姐妹弟兄》以及《血染的风采》等都是苏越的作品,被称为中国乐坛的传奇人物。
苏越同时为中国歌坛培养了大批人才,有“乐坛伯乐”之称。曾培养出黄格选、朱桦等十多名知名歌手。上世纪90年代,苏越“下海”经商,投资拍摄影视剧。创建了太湖传媒投资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