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客服设为首页
登录

中国网络电视台 > 新闻台 > 新闻中心 >

铅蓄电池企业应远离环境敏感区

发布时间:2012年06月01日 07: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 | 手机看视频


评分
意见反馈 意见反馈 顶 顶 踩 踩 收藏 收藏
channelId 1 1 1
锘�

更多 今日话题

锘�

更多 24小时排行榜

锘�

  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万静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联合发布了《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自2012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准入条件提出,新建、改扩建企业应远离各类环境敏感区,且具有省级以上环保部门确定的重金属污染物排放总量来源。

  据悉,铅蓄电池产品广泛应用于汽车、电力、银行等领域,目前我国已成为世界上最大的铅蓄电池生产国和最主要出口国之一,产量超过世界总产量的1/4。但同时也存在小组装企业多、自动化程度低,环保设施投入不足、环境污染较严重,职业卫生管理有待加强等问题。

  为规范铅蓄电池行业的发展,两部门要求,铅蓄电池生产企业应采用自动化、机械化、封闭式的生产设备,并按照生产规模配备具有相应处理能力的节能设施和污染治理设施,减少员工接触铅污染的机会,并减少各类污染物的排放。

  准入条件强调,环境保护部牵头开展铅蓄电池企业环境保护核查工作,对铅蓄电池行业企业符合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全面审查,发布符合环保规定的铅蓄电池企业名单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对通过环保核查的企业进行准入审查工作,对符合准入条件的企业进行公告。

热词:

  • 敏感区
  • 企业名单
  • 铅蓄电池行业准入条件
  • 职业卫生管理
  • 环保设施
  • 污染物排放总量
  • 铅污染
  • 污染治理
  • 环保部门
  • 核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