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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5月31日讯 记者蔡岩红 记者今天从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获悉,今年6至8月将组织开展1次煤矿瓦斯防治专项监察,监察对象为部分煤矿企业及其所属高瓦斯和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据了解,此次监察的内容是,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健全专业的瓦斯抽采机构和瓦斯抽采达标自评估体系、管理考核等制度;煤矿企业是否建立和完善防突机构和专业队伍,编制煤与瓦斯突出矿井的区域性防突技术方案;煤矿企业是否建立瓦斯超限立即停产撤人,并比照事故处理查明超限原因,落实防范措施相关制度;1个月内发生2次瓦斯超限的矿井是否停产整顿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