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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陈炜伟 朱立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和国家煤矿安监局5日印发的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我国将以事故多发地区和煤矿企业,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煤矿和水害、煤层自燃、冲击地压等灾害严重煤矿,以及新建、改扩建、整合技改、兼并重组等煤矿建设项目为重点,开展煤矿“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方案指出,将通过自查自纠、联合执法、集中整治、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等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并建立完善“打非治违”长效机制。专项行动将持续到今年9月。
方案提出,专项行动的重点内容包括:无证、证照不全或过期从事生产;关闭取缔后又擅自生产、建设;假借整合技改逃避关闭;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9万吨/年及以下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未按要求停产整顿;1个月内3次以上瓦斯超限未按事故调查处理或瓦斯超限被责令停产整顿仍组织生产等。
专项行动重点内容还包括,煤矿实行整体承包生产经营后,未重新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和煤炭生产许可证从事生产或以包代管、层层转包,以及煤矿将井下采掘工作面和井巷维修作业进行劳务承包;拒不执行安全监管监察指令、抗拒安全执法,以及迟报、谎报、瞒报事故等。
据新华社北京5月5日电 (记者陈炜伟 朱立毅)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日前印发的危险化学品领域和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方案,我国将于5月至9月开展专项行动,集中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有效防范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根据该方案,危险化学品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未经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擅自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超出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范围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买卖、转让、出租、出借或伪造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或经营许可证;对重大安全隐患未按要求及时整改;安全评价机构出具虚假安全评价报告等。
烟花爆竹行业“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重点包括:无证、许可证过期或超员、超量、超范围生产经营,以及倒卖、出租、出借或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许可证;转包分包及多股东各自组织生产经营活动,以及“一证多厂”;违法生产、经营礼花弹等A级产品,以及违规使用氯酸钾生产烟花爆竹;违规跨省(区、市)运输黑火药、引火线,以及将烟花爆竹产品与黑火药、引火线混装运输;瞒报、谎报事故,以及对重大隐患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期限予以整治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