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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明被任命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本报5月31日讯(记者 李飞飞)今日闭幕的山西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了一批人事任免名单,其中,任命朱明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会议决定,接受朱明因工作变动辞去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职务的请求,并报省人民代表大会备案。任命朱明为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免去梁权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罗锁堂的山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李仁和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梁权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王立业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职务。
任命刘巩、杨波为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免去朱明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王树林、邢燕芬、吕德功的山西省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职务。
任命秦文峰、胡克勤、赵相成、王建中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张国强、汤德意为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谢鹏程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职务;周茂玉的山西省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平新科、孙晋枝、范涛、丁毅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刘晓焱的山西省人民检察院太原铁路运输分院检察员职务。
批准任命周茂玉为太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原维宁为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史书贤为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准免去孙赞东的朔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赵相成的晋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闫喜春的临汾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职务。
会议还对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经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投票,对全省煤炭工业可持续发展工作总体满意。
作者:李飞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