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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岩长汀县商家销售14年老电视 差点烧了主人家

发布时间:2012年05月31日 18: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海峡导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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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电视也有“年老体衰”时,这不,龙岩长汀县,一台用了14年的电视机,就差点把主人家给烧毁了。

  11日,长汀县濯田镇的王先生投诉:他在某家电商场购买的一台21英寸电视机,10日晚上发生自燃,电视机、窗帘被烧毁,墙壁被熏黑。他要求商家赔偿电视机一台,另补偿经济损失1000元。

  经查,该电视机已使用14年。考虑到商家在销售时未告知电视安全使用年限为7年,商家最终赔偿同型号彩电一台,另补偿经济损失500元。(记者 吴林增 通讯员 余英涛 林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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